2008-10-13 17:32
热狗律师
热狗律师说法(2)-请朋友喝酒朋友猝死要承担责任吗?
案情
某市的余某和同城的徐某同在市区某建筑工地做事,2007年年底的一天晚上,余某请徐某,还有其他两个工友一起在市区一家小酒馆吃饭,平常徐某酒量很好,喝白酒7-8两都没问题,但当晚他们四人一瓶白酒还没喝完,徐某就感觉胸闷,比较难受。这样他们就停止喝酒,送徐某到市人民医院检查,哪知一到医院后,徐某就四肢抽搐,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。医生估计可能是心脏病突发造成徐某死亡。
余某咨询其请人吃饭是否有责任?
点评
我国法律没有禁止成年公民饮酒,也不禁止多人共饮。至于劝酒是否构成侵权,要看劝酒的具体情节。如果是非强制、礼节性劝饮,被敬酒者有自主选择的权利,就既不为法律所禁止,也为传统和风俗民情所接受,一般不宜界定为侵权行为。
但以下4种情形,酒友应该担责:一是强迫性劝酒,如故意灌酒、用话要挟、刺激对方喝酒,或者在对方已喝醉、意识不清、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,仍劝其喝酒的行为;二是明知对方不能喝酒,如明知对方的身体状况,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。三是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,如饮酒者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,神志不清、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,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;四是酒后驾车未劝阻,或知道对方还要开车还劝其喝酒。
作为本案,余某请人吃饭,没有上面所说的四种情形,应该责任不大。我建议对徐某做死因鉴定,确定死亡的原因。同时我建议对酒进行质量鉴定(因余某怀疑酒有质量问题)。后来,死者家属不同意进行尸检,也没对所喝的酒进行质量鉴定。最后,经调解达成以下调解协议:余某出2000元,其余两位吃饭的朋友各出1000元,支付徐某的安葬费。
现在,人民生活水平好了,喝酒请客也多了,经常在报纸,电视上看到因请客斗酒,敬酒导致醉死人的事件,使喜事变成悲剧。大家一定要文明饮酒,做到礼节,适量,非强制。否则可能造成他人酗酒致重伤或致死,自己也吃官司,承担赔偿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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